深圳明年繼續嚴格“限購”
發布日期:2011/12/6 15:25:44 | 瀏覽次數:7092 來源:深圳商報住建部日前知會地方政府稱,限購政策到期之后需進行延續。深圳的限購政策怎么執行?記者昨日就此事詢問市規劃國土委時,該委相關人士表示,深圳明年將繼續嚴格執行關于限制購房的有關政策。 統計數據顯示,目前全國共有46個城市執行限購,其中政策有截止時間的城市有11個,分別為福州、廈門、海口、濟南、青島、石家莊、長春、貴陽、南寧、合肥、蘇州。11個城市中,除南寧截止時間為明年2月底外,其他城市截止時間都為今年12月31日。
深圳的限購政策始于2010年10月1日。去年9月30日晚,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補充通知》,規定全市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政策,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限購2套住房;對于能夠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
從2010年10月開始,深圳的限購政策已經執行14個月。市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王鋒博士表示,限購令是針對2008年之后房價再度快速上漲且漲幅遠超2005年之勢、通脹壓力增強、流動性加大的背景下出臺的,它對于保證經濟持續增長、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是十分必要的。他認為,在保障房的建設沒有達到一定的規模、對中低收入階層沒有達到一定的覆蓋率的情況下,限購政策還會持續。
王鋒表示,“可以說,限購令是國民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的保駕護航措施,如果沒有這一措施,房價的快速上漲必將成為社會不穩定與不和諧的重要因素。至于這一政策到底會持續多久則很難說,未來兩年內取消的可能性不大。”
有關人士表示,作為一項重要的宏觀調控手段,限購政策在執行的14個月里,對控制深圳房價的快速上漲起到了明顯的作用。數據顯示,按簡單平均價格計算,市規劃國土委公布的數據表明,2010年9月,深圳新房價格為每平方米20593元;2011年11月,全市新房成交均價為每平方米18757元。可以看出,限購的14個月內,深圳新房價格下跌9%。